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提高公共空间品质,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展现我县文明、开放、绿色的城市形象,营造整洁有序、安全通畅的生活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停放,守护通行秩序
树立“文明停放,从我做起”的理念,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后,自觉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划线停车泊位、共享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点),做到“定点停放、朝向一致、摆放整齐”,坚决杜绝乱停乱放。不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人行横道、盲道,不挤占机动车道、公交站台,不堵塞小区出入口、单元门口及商铺门前,不将车辆停放在绿化带、草坪等公共绿地内,不私占、私锁车辆。
二、安全骑行,坚守文明底线
骑行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骑行、不违规载人载物,骑行中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主动避让行人和机动车,做到安全骑行、文明礼让。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家长须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引导家中未成年人树立安全出行意识,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三、主动监督,共建文明环境
主动担当文明监督员,看到乱停乱放、违规骑行等不文明行为时,主动上前劝导、纠正;发现共享电动自行车故障、乱堆乱放影响通行等情况,及时联系运营企业或相关部门处理。积极宣传文明停放、安全骑行知识,带动家人、朋友共同参与到文明出行行动中来。
文明无小事,细节见素养。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有序停放,关乎城市形象,关乎出行安全,更关乎每一位市民的生活品质。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规范停放每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做起,自觉践行文明出行理念,主动摒弃不文明行为,用实际行动守护城市的整洁与有序,共同打造安全、畅通、文明、美丽的家园,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江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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