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保障三江县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货运配送效率,根据三江县城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决定解除三江县城区道路中型货车禁行措施,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解除禁行范围
(一)解除原中型货车禁行区域,即三江县城侗乡大道(厘金滩雅谷路口至碧桂园路段)。
(二)解除车型为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
二、注意事项
请广大中型货车司机严格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按照指示行驶,确保行车安全、文明驾驶,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
三、监督与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采取路巡及电子警察抓拍等方式对在解除禁行区域内通行的中型货车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超限装载、渣土飘洒、液体滴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中型货车进行依法处理。对现场阻碍执行公务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疑问可致电交警部门或城市执法部门咨询。
交通管理大队电话:8612540
城市管理和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电话:8613118
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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